收费站的电脑可以看车辆经由的画面。本报通信员 李辰 摄 |
丢失高速公路收费卡后,按行驶里程只要交5元高速费的杨先生,被按最远距离收了95元。昨天,丰台法院一审讯决首发集团返还杨先生通行费90元,并向首发集团和市发改委发出司法建议。
司机丢卡被“罚款”
去年11月26日下战书,杨先生驾车从沙河进京站驶入八达岭高速公路,在从上清进京站驶出时,因通行卡丧失,收费职员要求其按最远真个间隔交通行费,共计95元。
杨先生称,按行驶里程只应交5元钱,他要求通过调取录像等资料核实实际驶入站,但收费站工作人员回答无法处理,只能按划定收费。
杨先生固然按请求交了95元,但他以为首发团体多收取通行费属于讹诈,应双倍退还多收的用度共计180元。
开庭时,首发集团辩称,北京市发改委于2004年下发的文件规定,为避免个别车主以丢失收费卡为名歹意回避通行费,收费公路治理者对不能提供收费卡的车辆,有权依照最远端的驶入站到本站的距离收取通行费。按照此规定,集团向杨先生收取通行费,杨先生没有理由要求返还。
首发有录像没提供
对于杨先生所称调取录像的问题,首发集团的代理人在第一次开庭时称,高速路的出口有录像,入口是辨认体系,没有录像,无法查出丢卡的车辆是从哪里进入的。
但法官随后和专家一起到八达岭高速公路沙河进京口进行现场勘查后发明,该入口站装有车道摄像机,通过录像可以查询驶入车辆的车牌号码等信息,但入口站的录像仅为实时画面,录像数据会传输至入口站的上级部分予以保存,入口站处无法调取并查看以前的录像信息。
对此,首发集团的代理人改口称,录像只保存15天,现已不能提供事发当日的录像资料。
多收费用应当返还
法院认为,杨先生驾车的驶入站应断定为其主意的沙河进京站。根据杨先生实际行驶里程,他应缴纳通行费5元,首发集团应返还多收的费用。但杨先生称首发集团存在欺诈行为,无相应证据,法院不支撑。
宣判后,首发集团的代理人谢绝接收采访,称要向集团引导进行汇报。杨先生的代理人对裁决比拟满足,然而否上诉,他表现还要与杨先生自己磋商。
■法官释案
1.首发应负责举证
承办此案的周海平法官称,杨先生在不能提供通行卡的情形下,客观上难以举证本人从哪里驶入。反观,首发集团因为控制高速公路的车道摄像装备设施,通过录像能够查询驶入车辆的车牌信息情况,领有能证实杨先生驶入站的录像证据。杨先生交费后,及时提出了调取录像的要求,首发集团应答该录像妥善保存,故应认为首发集团存在证明杨先生驾车驶入站的举证才能。依据公正准则和老实信誉原则,综合双方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本案中应将证明杨先生驾车驶入站的举证义务调配给首发集团。
2.首发不形成欺诈
杨先生在诉讼时认为,他与首发集团之间达成的是有偿公路应用合同,首发集团不供给全程服务,却收他全程的钱,属于欺诈,应双倍抵偿丧失。另外,首发集团明明有录像,其代办人在第一次休庭时却否定有录像,也属于欺诈行动。
对此,周海平说明称,首发集团没有对杨先生成心瞒哄事实或者虚构事实,以到达让他多交费的目标。首发集团的署理人针对有无录像问题,当庭确切有不实陈说,但这是对法院扯谎,不是欺诈杨先生,已被法院批驳教导。
法院建议发改委维护驾驶人权益
昨天,丰台法院在宣判后,分辨给北京市发改委和首发集团发出司法建议函prada謎語包包,建议为车主提供相应的接济道路,对“无卡车辆按最远端驶入站收费”格式条款的合理性予以研究和改进,以维护车主和驾驶员的正当权益。
>>对首发集团
建议启动退款流程
法院提出5点提议:
1.对“无卡车辆按最远端驶入站收费”格局条款的合理性予以研讨和改良,充足考量轨制的合感性,保护司机的合法权利。
2.在碰到丢卡或入口信息异样时,应查问车辆入口信息,确实无奈核实,按最远端计费,建议出具现场处理凭证。
3.建议做好车道录像等材料的保留工作,以便事后稽核、取证。
4.倡议制定公道投诉期限,在接到相应投诉后踊跃和谐、配合进行考察核实,妥当处置反馈跟监视。
5.在查实进口信息后,对多收取的通行费,建议启动相应的退款处理流程及时退还款项。
>>对市发改委
建议完美补救办法
法院提出两点建议:
1.已经发改委审批的高速公路收费措施未规定相应的救援门路,建议该委研究采用相应的补救措施,以便树立健全良好的纠纷协商和解决机制。
2.今后在审批高速公路收费办法时,留神审查方法中针对上述情况产生时有无相应的救济途径和纠纷解决办法。
本报记者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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